渣油、燃料油、石腦油、石油液化氣、(丙烷、丁烷、碳四)瀝青、石蠟油、精細化工、甲醇、硫磺、加工、銷售。危險貨物運輸(2類1項、3類)、溶劑油、工業異辛烷、甲基叔丁基醚、綜合利用廢礦物油(含油污泥處置)、石蠟、硫酸(15500噸年);二手設備,房屋及大型化工設備拆除作業,生產廢舊物資金屬材料回收銷售,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理,再生資源回收經營。()涉及許可經營項目,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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