污泥、淤泥燒結磚(不含粘土磚)生產、銷售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 一般項目:非食用鹽銷售;磚瓦制造;磚瓦銷售;新型建筑材料制造(不含危險化學品);再生資源加工;再生資源回收(除生產性廢舊金屬);再生資源銷售;新材料技術研發;建筑砌塊銷售;建筑砌塊制造;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;化工產品銷售(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);固體廢物治理;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劑銷售;生物有機肥料研發;農林廢物資源化無害化利用技術研發(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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